美好之詞

δοῦλος – 奴僕

作者:Dr. Joseph D. Fantin | 2025-2-12 21:30:00

鑑於歷史和文化背景,「奴僕」(δοῦλος)一詞通常會引發負面的情緒和反應。新約聖經是在奴隸制相當普遍的時代寫成的,因此,奴隸制度的概念對第一世紀的人來說是非常熟悉的。事實上,羅馬帝國是一個以使用奴隸而聞名的社會。在這樣的背景下,「奴僕」(δοῦλος)一詞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26次,涵蓋118節經文,這並不令人驚訝。許多經文提到奴隸,甚至包括在教會中的奴隸。所以,我們會發現新約的幾位作者宣稱自己是神或基督的「奴僕」,例如,保羅(羅馬書 1:1;加拉太書 1:10;腓利門書 1:1;提多書 1:1)、彼得(彼得後書 1:1)、雅各(雅各書 1:1)和約翰(啟示錄 1:1)都用這個詞來形容自己。 

奴僕(δοῦλος)一詞也有其他用法。例如,保羅告訴信徒,他們曾是「罪的奴僕」,並勉勵他們成為「順從的奴僕」(羅馬書 6:15-20;另參約翰福音 8:34)。這一點尤其令人驚訝,因為聖經中也提到信徒不再是奴僕,而是朋友(約翰福音 15:15)或神的兒女(加拉太書 4:7;這只能通過理解不同隱喻來解釋,這些隱喻揭示了我們與神關係的不同層面)。聖經作者不僅自稱為「奴僕」,還指出這是基督徒應當追求的身份。彼得勸勉讀者,要以「神的奴僕」(ὡς θεοῦ δοῦλοι)的身份來使用他們的自由(彼得前書 2:16)。  

在我們真正領會彼得話語的深層含義之前,必須先認識到被奴役者的悲慘處境。奴隸制度的本質可歸結於一個核心概念:擁有權。儘管不同的奴隸制度有所差異,但它們皆建立在同一殘酷的事實之上——即一個人「擁有」另一個人,這一概念本身就令人震驚。試想,一個奴隸毫無自主權,無法決定自己的行動、人際關係,甚至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掌控權。奴隸甚至可以被任意殺害而不受法律制裁(除非該奴隸屬於他人,在這種情況下,殺害行為可能僅會帶來經濟上的懲罰。奴隸往往被指派最卑賤、最艱辛的勞役,在社會眼中,他們不被視為真正的人,而僅僅是財產。奴隸制度無疑是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制度之一。然而,這裡並非在支持或認可奴隸制度。 

那麼,為什麼會有人願意將自己與這種制度聯繫在一起呢?答案只能在於主人本身。這是為了讓我們將注意力集中在神的品格上。 

沒有人在理智清醒的情況下會自願成為奴僕。然而,有趣的是,許多聖經譯本都避開了這一概念,將 δοῦλος 翻譯為「僕人」或類似的詞語(例如:彼得前書 2:16,在 ESV、NASB、NIV 中皆有此翻譯)。這是遺憾的,因為這樣的翻譯未能揭示這段經文以及許多其他經文中的一個重要特徵。成為神的奴僕正是聖經作者所做的,也是我們被鼓勵去做的事情。這只能說明我們的主人——耶穌基督,是何等值得信賴、滿有愛與信實,使我們能夠完全將自己交託給祂。事實上,基督自己也深知我們的處境。聖經描述祂的道成肉身時說:祂「取了奴僕的形象」(μορφὴν δούλου λαβών;腓立比書 2:7)。(μορφὴν δούλου λαβών;腓立比書 2:7)。與世上的主人不同,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命,並且必定善待我們。 

(1) 無法做出精確的估算。關於羅馬的義大利,Neville Morley 指出奴隸人口可能佔整體人口的 35%。出自 “Slavery under the Principate,” Cambridge World History of Slavery, vol 1 [CUP, 2011], 265。

(2) 參見馬太福音 8:9;馬可福音 12:2;路加福音 7:2;約翰福音 18:18;哥林多前書 7:21;加拉太書 3:28;以弗所書 6:5;歌羅西書 3:11, 22;提摩太前書 6:1;提多書 2:9;腓利門書 16;啟示錄 6:15。

 


作者 Joseph D. Fantin博士

Fantin博士相信,正確理解神的話語能使信徒在與基督的關係裡成長、活出愛神愛人的生命、將基督的愛分享給這個失落的世界、建立普世的教會,最重要的是榮耀神。 他致力於教授釋經方法,幫助學生理解、應用和教導聖經,以實現這些目標。 Fantin博士的研究興趣包括公元一世紀的世界、希臘語與語言學、釋經方法,以及《約翰福音》和《希伯來書》原文釋經。他和妻子Robin育有兩個孩子:Jillian和David。